申办专业类BBS提交材料

 


1. 书面申请报告(在报告中应明确写明大类别和小类栏目);
2. 填写《申办电子公告服务表》
3. 有健全的BBS五项管理制度(栏目明确制度、专职管理人员 负责制度、用户上网登记制度、规则张贴制度、安全保障制度);
4. 至少提供二名主管BBS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和小类栏目专职人 员名单(包括各人的姓名,联系方式等)
5. 开办BBS涉及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6. ICP批文和许可证(均原件)
7. 原已获得ICP备案证明的单位,除提交1~5项材料外,另需填写《ICP备案表》一式二份和提交原已获取的备案证明原件。

  申请者将上述相关材料送到受理处(中山南路508号底楼上海市互联网协会业务受理中心),经核查无误后,正式接受申请,并将于60日内给予或不给予批准的答复。

受理时间:上午 9:00 —— 11:30, 下午 13:00 —— 16:30
受理处电话:63323030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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